扬州市推出“新八条”促进生猪生产

来源: 时间:2020-03-30 点击数:

去年以来,受“猪周期”下行叠加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扬州市与全国、全省一样,生猪产能持续下降,生猪产业链受到较大冲击,导致生猪供应偏紧、猪肉价格居高不下。今年3月5日,扬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新八条”),确保年底全市生猪存栏65万头、出栏113万头,这是继去年出台《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后,该市再次针对生猪生产出台的专项政策措施。“新八条”的鼓励政策涵盖以下五方面:

一是对出栏商品猪给予奖励。对规模猪场实行扩能增量奖补政策,今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新增出栏1万头以上商品猪的规模猪场,落实省财政100万元的奖励政策,据实奖励;对新增出栏5千-1万头商品猪的规模猪场,市财政每5千头给予25万元的奖励,超过的有1头奖1头,据实奖励。

二是扶持种猪生产。今年2月23日至9月30日止,对新增符合条件的种猪,每头省财政给予500元奖补、市县级财政再各奖补100元。

三是落实省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政策。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贷款,年出栏500-5000头的养猪场由省财政给予不超过2%的贴息,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由省财政给予不超过3%的贴息。

四是实行政策性保险免交政策。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由市县财政承担养殖场户的投保费。

五是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对新建规模猪场按每5万头产能安排3亩建设用地指标的政策;明确生猪养殖的设施用地为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养殖设施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

同时,扬州市正在着力推进五个现代化生猪养殖场建设。其中,宝应汉世伟猪场能繁母猪存栏目前超过1万头,邗江创日猪场生猪存栏目前达1万多头,仪征苏胜猪场与正邦集团合作引进能繁母猪2000多头并已投入生产,光明集团在高邮、江都的建设项目也正在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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