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强化党建引领 深化新型农村社区治理

来源: 时间:2021-12-17 点击数:

作为农房改善、城乡融合进程中的重要成果,宿迁新型农村社区是介于“传统乡村”和“城市社区”之间的全新农村居住形态,它既有外在形态的升级,也有生产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的内在重构。新型农村社区对基层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站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重构新型城乡关系的高度,近年来,宿迁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党建引领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宿迁市委、市政府把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工作放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大局中把握,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宿迁特色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之路。12月2日,宿迁专题召开全市党建引领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现场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深化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准确把握党建引领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关键点、着力点,画出新型农村社区党建最大“同心圆”,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优化组织设置 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12月8日,在宿豫区曹集乡双河里社区的小院说事点,退休老教师、老党员臧健正在主持一场邻里间的谈心会。像这样的集中活动,每周三都会在双河里社区的三个小院说事点上演。“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将224条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小院说事活动起到了很大作用。”据双河里社区党委副书记刘文明介绍,在小院说事活动中,社区聘请了乡贤、退休老干部等人员参与,群众在说事点可以畅所欲言,能当场解决的问题,社区干部会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活动结束后社区一定给予群众答复,群众反映的事情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小院说事说出了基层和谐声音,自2019年宿迁市启动党建引领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宿迁各地创新方式方法,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大群众自觉担当起了乡村公序良俗的维护者和倡导者。今年是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为深化党建引领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工作,宿迁市又出台了《实施意见》,计划到2025年,宿迁新型农村社区形成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党组织领导下的新型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坚持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深度激发自治组织、监督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活力,构建形成机制健全、运行顺畅、治理有效的组织体系;全面推行“一委两站五岗”组织架构模式,鼓励各地持续加大探索力度;丰富党组织引领治理内容,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均由社区党组织研究讨论,切实把党组织意图转化为各类组织参与治理的举措;建强社区治理“带头人”队伍,积极探索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逐步健全分档分级的薪酬待遇保障体系。

立足规范运行 完善社区治理制度

生态宜居、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展现的是新型农村社区的“型”之美,文明有序、治理有效、组织有力体现的是新型农村社区的“心”之美。今年以来,宿迁市积极顺应、准确把握乡村治理发展规律和趋势,更加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抬高标杆、严格标准,持续擦亮宿迁特色新型农村社区党建品牌,全力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未来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社区规划建设,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支持已有农村社区通过改造提升建设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立名录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新型农村社区认定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管理名录库;严格保护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之机违法违规合并、平调不同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

完善制度是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关键,《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清单+网格”治理服务。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项目清单、社区居民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党建网、治理网、服务网”多网融合;探索“居住地+户籍地”双重管理模式,针对跨区域安置居民,探索实行“居住地+户籍地”双重管理,同时积极探索“新村民”融入机制;推动社区物业管理多元化,着力提升社区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场化水平;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构建全周期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强化社区治安执法管理,加快建立“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社区警务机制;提升社区智慧化建设水平,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农村社区”综合信息平台。

拓展平台载体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走进沭阳县耿圩镇淮西新型社区,粉墙黛瓦的新农房已经成为乡村的美丽风景,不少农民已经搬入新房,过上了新生活。在距离社区不远处的苏台花木产业示范园,多肉植物控温温室内温暖如春,大家每天在这里做直播、管理等工作。

住进新房子,鼓起钱袋子,过上好日子,才是和谐幸福的新型农村社区。近年来,宿迁市积极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与向往,不仅高质量打造了新型农村社区“硬件”,还在就业、服务等软件上下力气,努力让农民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生活。

为夯实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基础保障,《实施意见》提出,要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在农房改善“五通八有十到位”基础上,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升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同时要创新公共设施运营机制,引导社区居民通过自治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设施利用率。

为了维护好农民的利益,宿迁市在“两保留三不变”(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继续保留,村集体资产收益权不变,村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富民增收新路径,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了让农民过上更好的生活,《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发展新型农村社区新型集体经济,推广成立新型农村社区资产运营公司或经济合作组织,全面规范社区“三资”管理,建立健全利益分配、股份分红机制,确保新型农村社区成员享受发展红利。

值得一提的是,宿迁市将加大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经费支持力度,《实施意见》要求各级财政要切实做好社区运行经费补助保障工作,确保社区各项建设和治理服务目标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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