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突出“五制”加强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监管
加强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监管,是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要求,也是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贯彻落实财政“三农”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金坛市突出“五制”,加强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联动监督机制。建立联动资金监督模式,将各级财政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涉农财政资金,包括村级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督范围。
二是建立健全分类监督机制。按照财政资金的不同类型,将乡镇涉农财政资金分为补助性资金、项目资金和村级组织运转资金。根据不同类型的资金,采用不同的监督方法。对补助性资金和村级组织运转资金采取公开公示为主、抽查巡查为辅的方式;对项目性资金采用全程跟踪、多部门联合监督的方式。
三是建立健全指导监督机制。明确乡镇财政监督范围,量化监督任务,细化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财政部门加强对乡镇财政监督业务工作的指导,并加强对所辖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的督导、巡查和抽查。
四是建立健全奖励考核机制。建立相应的财政奖励政策和约束机制,强化对乡镇财政监督目标责任的考核。
五是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注重与审计、纪检监察、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建立联系会商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及时向乡镇党委政通报乡镇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乡镇党委政府加大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的力度。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