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起草制订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三年实施计划”

来源: 时间:2014-05-28 点击数:

    今年初,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升格为国家级试点。根据试点方案要求,目前我市正抓紧起草制订《苏州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三年实施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三年实施计划”)。昨天(5月26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三年实施计划”的起草情况。
    “三年实施计划”将提出,到2016年,苏州市农民集中居住率要达到64%,城镇化率超过77%;村均集体收入超800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力争突破3万元;现代农业园区建成面积超过120万亩,农业规模经营比重达93%,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达90%以上。
    农村集体总资产要突破1800亿元
    “三年实施计划”将围绕打造新型城镇化发展、共同富裕、“四化”同步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文明、和谐社会、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城乡金融制度改革等“八个示范区”建设,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突破1350亿元,村均集体稳定性收入达65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1578元,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1.91:1,为十年来最小。再通过三年努力,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要突破1800亿元,力争达到200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要突破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差缩小至1.9:1。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市提出,要将更多优质资源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市场化、公司化原则联合、抱团、异地发展,提升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的市场竞争力。支持以镇(街道)为单位,在市(区)层面统筹实施“一村二楼宇”,加快富民载体建设。完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机制,提高股份分红水平,实现社区股份合作社分红全覆盖等。
    三年新增新型职业农民超3000名
    “三年实施计划”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四个百万亩”,提出要保持“四个百万亩”落地上图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守住耕地保护、开发强度、生态保护“三根红线”。建立健全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动态管理机制。
    针对“谁来种地”问题,“三年实施计划”将明确: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认证机制、政策扶持体系和投入保障机制,把加快培育本地职业农民纳入实用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制定委托培养、出台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等政策措施,吸引更多年轻人进入农业产业领域就业创业,三年内新增新型职业农民超3000名。
    此外,要加快完善农业经营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多元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到2016年,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90%,统防统治85%,农药集中配送90%。
    80万老年居民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
    通过三年努力,我市将显著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形成城乡“15分钟健康服务圈”,在每个行政村或5000人口左右的区域建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同时推进城市“十分钟公共文化圈”、农村“十里公共文化圈”建设,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0.32平方米。
    与此同时,要巩固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每年提供城乡创业服务6万人次,到2016年全市建成创业孵化基地150个。全力推进80万城乡老年居民百分之百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新增机构养老床位10000张,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吸引社会力量、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养老服务组织社会化程度达到70%。
    此外,要进一步加大低收入群体扶持力度,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800元,低保对象人均年收入不低于9000元。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范围由原来的13类拓展到15类。
    整治利用低效闲置土地10万亩
    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通过三年努力,苏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率将力争不低于25%。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8,一次性投资低于5000万元的项目不单独供地。同时整治利用低效闲置土地10万亩左右。
    为此,苏州市将探索土地利用保护新路径。梳理撤并乡镇和非保留村庄的闲置、低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回购、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方式盘活利用,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先行先试经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探索规划布点村庄宅基地腾退办法,增加农民财产性投资收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此外,将开展基本农田普查,借助国土“一张图”信息平台,结合实地核查,摸清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现状,出台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实施意见,切实强化基本农田保护。
    探索发行城乡一体化专用债
    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是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一大重点。
    苏州市将增加城乡金融供给,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主力作用,不断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的信贷支持。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在镇村一级增加社区银行、自助银行布点,实现ATM机村村通。争取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努力争取苏州发行市政债资格,探索发行城乡一体化专用债。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并出台管理办法,创新林权抵押、涉农保险保单质押等抵质押担保形式的金融产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户与农村经济合作社信用信息系统,发掘系统数据开展信用示范户评定。探索扩大农村担保物范围,增强国有担保公司对三农领域的担保能力,发挥贷款保证保险诚信作用,探索建立合作性的村级融资担保基金。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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