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分类推进三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溧阳市以稳步分类推进三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抓手,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一是深化承包土地制度改革。2015年,全市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覆盖面达70%左右,2016年将基本完成这项工作。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下一步落实好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扩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探索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和担保获得生产经营资金的创新实践。结合城乡一体化推进和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在政府主导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
二是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编制形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细化梳理改革目标,模块化分解试点任务,明确7大类21个方面的具体改革内容、36项试点工作任务。目前制度设计等各项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进中。下一步将以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晰宅基地权益,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激活闲置宅基地资源,逐步健全完善“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规范农村宅基地收益取得分配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是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健全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