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实现“五连增”

来源: 时间:2016-01-14 点击数:

    为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十二五”期间,灌云县逐年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其中集中供养的年供养标准由3510元提高到6100元,分散供养的年供养标准由2550元提高到4700元,实现了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五连增”。
    “十二五”期间,灌云县还通过实施五保供养机构提升工程,强力推进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确保五保对象“进得来”。利用乡镇区划的契机,对乡镇敬老院进行优化组合,全县19个缩减到12个,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标准进行升级改造,累计投入2000多万元资金,新增建筑面积31714平方米,改造床位2039张,新增床位202张,同时,新添必要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有餐厅、娱乐、健身、卫生、洗浴等,极大地丰富了五保对象的晚年生活。随着乡镇敬老院硬件设施条件的改善,对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县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五保对象“留得住”、“养得好”。
    健立完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用制度为五保对象颐养天年“保架护航”。建立养老护理员定期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养老护理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借以提升养老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建立五保对象医疗保障制度,推进敬老院内设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工作,落实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政策,确保五保对象“小病不出院、大病得到及时医治”。建立节日走访慰问制度,在每年春节、中秋、重阳等重要节日,开展为五保对象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


 

  • 项目咨询一部:025-83713053

    项目咨询二部:025-83117011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